煤炭是我国基础能源,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能源安全,在能源供应体系中发挥着重要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煤炭转型发展的重要变革期。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是指导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治理能力提升为保障,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行业能效碳效水平,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煤炭消费达峰,加快构建布局协同优化、供应安全稳定、开发绿色智能、利用清洁高效、治理科学规范的现代煤炭产业体系,为建设能源强国、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提供坚强支撑。
规划坚持底线思维、安全为基,清洁高效、绿色低碳,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市场导向、提升效能,民生优先、融合发展的原则。到 2030 年,煤炭兜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生产开发布局持续优化,优质先进产能比重进一步提升,产供储销体系更加完善,全国大型现代化煤矿产能比重提升至 87%;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全系统智能化建设深入推进,智能化煤矿产能比例提升至 75%;煤基多元化产业格局加快形成,煤炭消费实现达峰,供需动态平衡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行业现代化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现代煤炭产业体系基本建成,煤炭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优化煤炭开发空间布局
(一)巩固优化东中西梯级开发格局
统筹资源开发条件、市场需求、运输通道、环境约束等因素,有序推进煤炭资源开发。西部资源富集地区强化开发整体规划,完善上下游开发利用体系,提升跨区域协同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山西、蒙西、蒙东、陕北、新疆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化煤矿,提升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水平,2030年,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产量占全国比重超80%。东中部地区统筹本地区用能需求,合理控制开发节奏,根据资源条件加强评估论证,适度建设接续煤矿。
(二)有序推进接续产能建设
持续推进煤炭资源勘查,强化资源综合评价,提升资源储量规模,保障煤炭接续开发。加强产能总量调控,统筹资源开发潜力、区域供需平衡等因素,合理安排接续产能规模,重点布局在五大供应保障基地内,优先支持上下游一体化产业发展和跨区域煤炭供应保障项目。“十五五”期间,新增产能必须纳入产能“一本账”后组织实施。各类型煤矿新增产能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
(三)协调推动重点区域资源开发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重点区域煤炭高标准开发。黄河流域上游区域强化生态保护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煤炭绿色开发;中游区域强化清洁生产和生态修复,推进矿井水和煤矸石综合利用;下游区域在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前提下,合理降低开发强度。长江经济带产煤地区积极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鼓励发展新能源与林草碳汇,促进煤炭与清洁能源融合发展。
(四)完善煤炭跨区调运格局
持续优化“西煤东运”“北煤南运”运输体系,提升煤炭跨区调运能力。东南沿海地区国内供应以山西、蒙西、陕北基地为主,通过大秦、朔黄、瓦日等通道运至北方港口下水调入,合理利用进口煤保障供应。“两湖一江”(湖北、湖南、江西)地区重点通过浩吉、焦柳等通道及铁水联运网络,从蒙西、陕北、山西基地调入。东北地区主要依托蒙东基地供应,少量从蒙西、山西基地调入。西南地区立足本区域供应,部分通过西康、兰渝等通道从陕北、蒙西基地调入,稳步提升从新疆基地调入比例。
专栏 1 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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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煤炭供应保障基地
发挥区位及资源品种优势,重点建设大同、河保偏、离柳、西山、乡宁等矿区,有序建设接续产能,加快已核准煤矿建设,保持产能产量总体平稳,在夯实煤炭供应的基础上适度多元发展。
2、蒙西煤炭供应保障基地
统筹区域资源优势,加快推进鄂尔多斯地区现代化大型矿井集群建设,重点建设新街台格庙、塔然高勒、纳林希里、准格尔中部、纳林河等矿区,持续扩大优质产能增量供给。
3、蒙东煤炭供应保障基地
统筹草原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重点建设霍林河、宝日希勒、伊敏等矿区,有序推进煤矿产能建设,有效保障蒙东和东北地区煤炭供应。
4、陕北煤炭供应保障基地
在强化区域地下水保护基础上,稳步推进千万吨级矿井集群化智能化发展,提升优质产能比重,以榆神、榆横、神府、府谷等矿区为重点,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化煤矿。
5、新疆煤炭供应保障基地
统筹“疆电外送”“疆煤外运”通道、大型风光基地建设和现代煤化工项目布局,以准东、吐哈、伊犁等地区为重点,合理安排开发节奏,提升集约化规模化开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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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提高资源开发准入标准
健全完善煤炭产业政策,严格产业准入要求,加强负面清单管理,原则上停止新建、改扩建以下煤矿: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除南疆外)产能低于 120 万吨/年的煤矿,宁夏产能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其他地区产能低于 30 万吨/年的煤矿。停止新建产能低于 90 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停止新建第一水平开采深度超1000 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 1200 米的煤矿,停止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过600 米的小型煤矿。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内规划新建煤矿。
(六)积极发展优质先进产能
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为重点,合理布局建设技术装备先进、安全保障可靠、环保标准更高的煤矿集群,提高先进产能比重。新建煤矿项目原则上一次规划、一次设计、一次建设到位,符合条件的应按智能化标准设计建设。新建、改扩建煤矿应配套建设相应规模选煤厂(选煤设施),新建选煤厂原则上按智能化标准建设。推动煤矿按照“一井一面”“一井两面”模式建设生产,优化生产开拓布局,实现减人提效。
(七)推动落后无效产能退出
坚持先立后破,统筹煤矿关闭退出与区域供应保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落后产能煤矿有序退出。西部地区优化生产结构,加快淘汰技术装备差、与生态敏感区重叠煤矿。东中部地区稳妥推进灾害严重不能有效治理、资源枯竭煤矿退出,妥善做好遗留问题处置和职工安置。西南、东北等地区因地制宜设置政策标准,合理引导资源条件差、安全保障程度低的中小煤矿退出,运用政策引导、市场手段等加快推动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应退尽退。
(八)稳慎推进深部资源开采
开展深部煤炭资源调查与评价,优化资源勘查布局,合理控制矿井开采深度,分类做好深部资源开发。采深600~1000 米煤矿加强精细勘查,严控工作面数量,强化灾害治理,推广充填开采、离层充填等深部减损开采技术。采深 1000~1200 米煤矿加强补充勘探,开展深部重大灾害治理研究,推进深部资源安全绿色开发。有序开展深部资源试点试验,深入论证项目技术经济合理性,开采深度原则上控制在 1200 米以浅,最深不超过1500 米。
四、加强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九)持续加强煤炭稳产稳供
优化煤炭生产组织,科学安排采掘接续,有序释放先进产能。研究建立重点产煤省区协同生产机制,推动市场平稳运行。加强供需监测和生产调度,强化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高效开展区域互济、多能互补,提升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重点时段顶峰保供能力。稳定“两湖一江”、东北、西南等重点地区煤炭供应,深化煤炭调入区与主产区供需衔接和战略合作,优化储煤基地建设布局,提高电厂存煤水平,突出保障民生用煤需求。
(十)优化完善煤炭运输体系
加强骨干煤炭铁路运输通道建设,完善“西煤东运”“北煤南运”多式联运系统,补强重点运输通道配套集疏运体系。加快“疆煤外运”通道能力建设,构建形成“一轴两翼多联”疆煤出区铁路通道体系。推进中长距离煤炭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积极发展“水水中转”、铁路“重去重回”运输组织模式,推广输煤廊道、新能源重卡等短途运输清洁替代,提升绿色运输比重。
(十一)加快煤炭储备能力建设
完善煤炭储备体系,统筹加强产品、产能和产地储备,有序推进储备能力建设,提升应急保障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煤炭产品储备。扎实推进产能储备制度实施,推动大型煤矿积极建设产能储备,持续扩大储备规模,加强储备煤矿调度监管,逐步形成规模适度、调控有效、保障有力的产能储备格局,到2030年建成煤炭产能储备 1 亿吨/年以上。统筹煤炭资源条件,有序开展矿产地储备。完善重点煤矿和用煤企业库存制度,提升流通环节煤炭调节能力。
(十二)提升煤炭应急保障水平
建立健全煤炭供应安全风险评价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健全保障能源安全应急预案,保障应急状态下煤炭需求。加强产品储备与产能储备协调联动,强化产能储备启用管理和统一调度,适时开展储备煤矿弹性生产演练,提升“平急转换”能力。
五、推动煤矿智能化迭代升级
(十三)分类分级推进智能化建设
聚焦煤矿智能采掘(剥)等主要生产环节,分类实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和技术应用试点,强化技术创新集成应用,提升成套装备智能控制水平和系统自主运行能力。加快全系统智能化煤矿建设,强化多系统联动耦合与协同运行。统筹开展群矿智能化联合升级,依托重点企业产业集聚优势,推动形成矿区整体规划、梯次推进建设模式,加快推动智能化煤矿集群化高水平发展。
(十四)加快人工智能场景化应用
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强煤炭领域人工智能数据归集,推进人工智能在勘探设计、建设生产、运营维护、安全管理等重点场景系统化应用。加快研发推广煤炭领域专用大模型,重点突破智能感知、自主决策、智能控制等关键技术瓶颈,培育建设一批人工智能融合应用试点煤矿,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大力实施灾害严重矿井、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矿井智能化改造,推动危险繁重岗位机器人作业替代。
(十五)提升煤矿智能化运行效能
充分发掘智能化系统功能潜力,提升场景化应用和现场适应性,重点推动采煤自动截割与跟机移架、掘进远控截割、露天矿卡无人驾驶编组化运行等智能系统常态化可靠运行。鼓励煤矿企业设立智能化专业运维机构,强化智能化运维技能培训。研究制定智能化常态运行管理评价办法,提升运维质量和管理水平。研究建立煤矿智能化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完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
专栏 2 煤矿智能化建设迭代升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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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工煤矿智能掘进
强化高精度地质探测、掘支一体化等技术装备升级,重点突破高效支护、高精度定位导航、地质精细建模等技术,形成煤巷、半煤岩巷、岩巷等智能掘进模式,提升装备成套化和系统智能化水平,实现探—掘—支—锚—运系统高效协同和常态化稳定运行。
2、井工煤矿智能采煤
强化采煤设备自适应截割和高阶数智开采,重点突破高精度感知、精准控制、智能决策等技术,形成薄及中厚煤层综采、大采高综采、综放等智能开采模式,提升智能采煤系统对地质条件适应性、开采效率和煤炭资源回收率,实现生产系统自主运行和综采(放)工作面少人无人常态生产。
3、 露天煤矿智能采剥
强化全业务流程智能协同升级,重点突破自主采装、装备协同控制、智能穿爆及排产等技术,形成间断工艺、半连续工艺、连续工艺等智能采剥作业模式,提升多工序智能协同和装备国产化水平,实现采运排生产系统内挖掘机、运输卡车、排土推土机以及其他辅助作业设备常态化远程控制或自主作业。
4、智能洗选
强化全流程标准化建设,重点突破精准检测、在线分析、智能调控等技术,形成动力煤(湿法、干法)、炼焦煤等智能分选模式,提升动态分析决策与全流程智能化运行水平,实现选煤厂提效降耗和生产现场无人作业。
5、辅助及其他智能系统
强化系统集成和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开展智能辅助运输、特殊作业环节智能装备、煤矿大模型、安全管理等智能化技术研发应用,提升辅助运输系统的连续化运行水平以及现场人工作业环节的机器替代率,实现智能应用场景广泛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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