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纪”语│守“节”不越界,享“粽”不放纵

       端午粽叶悠悠香,廉政提醒声声响。2025年端午节将至,为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胜帮公司纪委在此提醒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坚守“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端午粽香飘,廉洁正气绕

       在我国,“廉洁”一词最早出现在屈原的作品中,并且先后出现两次。其中一处是《楚辞·招魂》:“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尔未沫。”意思是“我年幼时禀赋清廉的德行,献身于道义而不稍微减轻”。另一处是《楚辞·卜居》:“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意思是“廉洁正直,使自己保持清白”。

“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屈原重视自己的名节,视名声气节重如金、贵如命,所以他一生坚持修身励志,廉洁清明。司马迁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里对屈原称誉:“屈平正道直行,竭忠尽智……其志洁,故其称物芳;其行廉,故死而不容。”屈原的故乡,至今流传着一首《粽子歌》。歌中唱道:“有棱有角,有心有肝。一身洁白,半世熬煎。”歌词看似描述粽子,实则暗喻屈原的廉洁形象。

严守纪律线,清风伴君好

中央八项规定是铁规,谁碰谁流血;纪律红线是高压线,谁触谁触电。在面对各种诱惑时,党员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以下“十严禁”,望大家牢记于心、践之于行: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财物。
2.严禁违规吃喝: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等隐蔽地点违规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3.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借调研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不得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和福利,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实物等。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使用公车进行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不得用公款报销私车产生的费用,不得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不得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采取“只收礼不办席”等方式变相操办。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的宴请活动。
8.严禁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不得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9.严禁违反工作纪律:不得在节日值班期间擅自离岗、脱岗,不得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得在值班值守期间饮酒。

10.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行为。

违规零容忍,守纪护前行

       端午之“端”,端的是风清气正;廉洁之“节”,节的是纪律规矩。节日期间,公司纪委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希望胜帮全体党员干部能够严格遵守上述要求,把廉洁刻进骨子里,把责任扛在肩膀上,度过一个清正廉洁、欢乐祥和的节日,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胜帮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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