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3月12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司纪委推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本期“纪法课堂”专题收集汇编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相关典型案例,希望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员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人情论”“小节论”,“不请不送事难办”等错误观念,牢牢守住纪律“底线”。
一、什么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被群众称为“人情外衣下的权力寻租”,是指违反规定接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包括现金、消费卡、名贵特产等行为,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此类行为披着“礼尚往来”的外衣,实则暗藏权钱交易、利益勾兑的腐败逻辑,严重侵蚀党的执政根基。
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主要特点
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的2024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表显示,2024年以来查处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的47.7%,居于首位,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仍需持续发力。
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曝光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案例看,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多发于节假日,特别是在春节、中秋、国庆假期发生的问题最多。二是多具有持续性,跨度时间长,不收敛、不收手,有的春节还在违规收礼。三是“关键少数”问题突出,送礼者最看重的还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四是送礼的花样繁多。除礼金外,还有名酒、名烟、茶叶、购物卡、加油卡、虫草、钻戒等。五是出现隐形变异。比如,通过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等收送;避开关键节点错峰收送;通过网购、快递直接寄送等;有的打着“走亲访友”幌子送,有的以“推广土特产”借口送,有的以“劳动报酬”名义送;等等。
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表现形式
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三是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四是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
四、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杜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4年,杜某在担任某县某镇镇长、党委书记、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20.58万元,违纪行为多发生在春节等节假日前后。杜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杜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案例二:中国农业银行某省分行原副巡视员蒋某长期热衷酒局牌局、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2013年至2024年,蒋某经常在酒店、企业内部食堂、私营企业主家中等场所,与信贷客户、下属等吃喝、打牌,相关费用由对方支付;多次违规收受信贷客户、下属所送礼金和高档酒水、香烟、字画等礼品,有的礼金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受;多次将本人在酒店的个人消费交由下属支付,部分费用公款报销;在操办其父亲、岳母丧事以及女儿婚宴期间,违规收受下属所送礼金。蒋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三:某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李某违规收受礼品,以讲课费等名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3年,李某多次违规收受医药代表所送各类酒水34瓶,折价共计2.26万元;多次违规收受医药代表以赞助参加学术会议、讲课费等名义所送礼金2.4万元。李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李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四:某市某林业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某违规操办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6年至2024年,杨某任某市某林业局一林场场长、局长助理、副局长,某市某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借其次女满月之名,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违规操办“乔迁宴”,主动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宴请,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宴请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杨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从通报的典型案例看,收受礼品礼金有明显“节点”特征,年节假日和婚丧嫁娶是收送礼问题高发期。值得注意的是,送礼收礼出现了变异性、隐蔽性较强的新问题。外在表现千变万化,实则仍是“新瓶旧酒”,礼品礼金背后是对利益交换的期待,是向党员干部和掌权者攻击的“糖衣炮弹”。很多党员干部往往都是从战战兢兢收受烟酒茶、小红包等开始,到肆无忌惮收受贵重礼品、巨额礼金,最后滑入腐败堕落的深渊。
公司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理解“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严守规矩、不逾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五、纪法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八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素材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